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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建“记者黑名单”真是够“黑”

2011-06-15 16:55  来源:河北新闻网 选择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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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和卫生部共同主办的“科学认识食品添加剂”座谈会上,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主任毛群安说,目前正在打造一个健康的媒体报道平台,就是希望组织更多健康媒体,提供相关的健康知识;为了打击或者遏制极个别媒体有意误导人民,传播一些错误的信息,要加强传播的监控,对极个别的媒体记者,将建立黑名单。毛主任这一席话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应。

    食品安全问题大概算是近两年来最为热门的话题之一,纵观近年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哪一起不是媒体报道后,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才强力介入的?而且对于违反职业道德的媒体人员,自有国家新闻机构主管部门惩处。严重违反行业自律规定者,完全可以逐出新闻从业队伍。若有媒体从业者恶意传播食品安全谣言,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也可依法予以法律制裁。但卫生部的新闻宣传中心,有没有权利封杀媒体,将记者列入黑名单?当然没有!不仅没有,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食品安全这一类“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还必须向媒体公开,让公众周知。

    食品安全的任何信息的确都会对公众心理产生重大影响。但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信息的披露越早越好,越透明越好,食品安全往往人命关天,信息藏着掖着,不仅违反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更是政府职能部门的失职渎职。食品安全信息的发布,对于下结论是要慎之又慎,但食品安全事故基本情况,政府采取的应对措施,整个事故的进展等等相关信息,必须及时跟进发布。政府主管部门担负的任务是及时、权威、透明地发布信息,媒体要做的是准确、客观、审慎地传播信息,但是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我们不妨来看看眼下肆虐欧洲的致命大肠杆菌疫情。发现死亡病例已经月余,目前依然尚未找到最后的源头。黄瓜、芽苗菜,都曾被列为元凶,德国相关政府部门发布的信息,最后都被证实为错判。欧洲蔬菜产业因此严重受害,菜农们损失巨大。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近来在传播政府发布的信息时,德国媒体都选择了谨慎态度。这个正在发生的鲜活案例告诉我们,食品安全事故中的信息发布,哪怕是德国这样的发达国家,政府信息的失真和误导都难以避免,但信息及时跟进又是政府必须的职责。正是因为政府信息误伤农民,欧盟已经决定对菜农损失予以赔偿。这是政府对于自身责任与失误的必须担当。同时,我们也看到,媒体作为公共舆论平台,信息传播必须要权衡公众情绪,这是媒体的公共性质所决定的。尽管目前致命细菌的来源依然是成谜,但我们完全可以相信,在多种信息的综合作用下,欧洲民众的恐惧会不断趋向平和。这是政府理性和媒体理性共同作用的结果。

    卫生部新闻官必须要明白的是——在食品安全信息的披露上,作为主要监管机构之一的卫生部,要做的是及时、准确、透明、公开地向媒体发布相关信息,而不是挖空心思地想办法封杀媒体,甚至扬言要建立什么记者黑名单。我觉得这件事还是要从不同的角度看待这个问题,当然我们不否认一些无良的记者在报道新闻的时候夸大事实,唯恐天下不乱。但其实更多的记者的报道还是非常尊重客观事实的,我们的目的不是为了监督而监督,而是本着怎样让群众生活的更好,怎样让社会更和谐。我想,当卫生部非常坦诚的面对记者并及时改正自己的错误的时候,他们会发现,当他们千方百计封锁消息都逃避不掉的质疑,却在这沟通中得到了谅解!

责任编辑: 李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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