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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9日上午10:00
河北省海事局副局长 牛国旗
河北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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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海事局副局长 牛国旗
  • 秦皇岛海事局局长 邓民
  • 唐山海事局局长 刘利军
  • 沧州海事局局长 班宗生
  • 曹妃甸海事处处长 佟海森
  • 中共河北省委外宣局常务副局长王凤主持会议
  • 新闻发布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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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航海意识,推动河北水运业发展对于建设经济强省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航海日的设立旨在呼吁社会各界对航海和海洋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推动我国航海及海洋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履行国际海事组织成员国义务,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特别是将对提高全社会航海、海洋和蓝色国土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十届中国航海日的主题是“促进海上丝绸之路与海员服务发展”。海上丝绸之路是促进中西方文化文明交流的重要途径,得到了世界各地的广泛认可。这与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是一脉相承的,体现了国家对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促进世界区域经济发展的高度重视。

    党的十八大确立了“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海洋经济已经成为拉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有力引擎。而作为海洋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航运业,对国民经济发展和安全运行起着十分重要的基础性保障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航运事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目前,我国90%以上的外贸货物通过海上运输,99%的进口矿石、95%以上的原油运输通过海运来完成,海运服务贸易额已经超过500亿美元。航运业已成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

    进入21世纪以来,国家不断加快环渤海地区开发开放进程,并提出要把环渤海地区建设成为继“珠三角”、“长三角”之后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又一重要增长极。我省也制定了以打造沿海经济隆起带为突破口的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的宏伟蓝图。特别是今年中央确立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国家战略后,我省秦皇岛、唐山、沧州这三个沿海地市的发展优势和潜能将进一步得以展现。沿海地区的发展,需要一个安全通畅的海上交通环境来支撑。根据法律授权,海事部门承担着保障船舶安全、维护海洋清洁和组织海上人命救助的神圣职责。2013年,河北海事局共安全监管船舶23.6万艘次,保障8.93亿吨货物安全运输,海上救助人数301人,有效的保障了河北辖区水上交通形势持续安全稳定,维护了国家重点战略物资运输通道的畅通,在促进国民经济稳定运行,推动河北水运经济发展,保障海上人民财产安全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河北海事局十三项服务举施助推河北沿海经济开发

    河北海事局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为牵引,以提高行政相对人满意度、建设服务型政府为核心,积极推进监管理念和服务手段创新,着力解决与行政相对人关系最密切、要求最迫切的问题,加快构建行为规范、执法精准、廉洁高效的海事服务体系,推进海事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理念进一步革新,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服务形式更加多样,服务流程更加规范,群众满意度和认可度进一步提高。为推进我省两个沿海增长极建设,使海上交通环境更加安全通畅,经过全面摸底和调研,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出台并实施了三个方面共13项海事服务措施,具体如下:

    第一个方面,科学部署 优化服务 打造良好水上交通环境

    (一)科学规划船舶航路,提高船舶周转效率。推进唐山港京唐港区、神华黄骅港航道双向通航的研究和实施工作;科学规划设立港口船舶待泊区,减少船舶等待进港时间;抓住秦皇岛港西港搬迁契机,深入开展港区环形航路研究;完善恶劣天气海上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恶劣气象条件对船舶进出港口的影响;实施交通管理值班员专人专码,规范值班行为,提高交通管理效率;开展液化天然气船舶、超大型油轮等重点船舶的全面监控和重点护航机制。

    (二)规范通航秩序,优化辖区通航环境。联合地方政府,深化立体巡航和联合巡航机制,着力解决海上非法采砂、非法过驳、非法养殖等影响航行安全的行为,解决渔业开发和海上运输之间的矛盾;开展前瞻性研究,推进渤海“碧海蓝天”行动,建立标准统一、结构清晰、数据详实、向社会推出河北沿海通航环境电子数据库,提升为港航企业服务水平;完善导航助航标志设置,进一步规范标志的设置和使用,提高航海人员辨识困难等问题。

    (三)规范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工程监管与服务。完善通航安全影响论证、评估和核查制度,细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论证、审批、现场监管、验收核查与海上安全信息发布工作程序,建立起标准统一、覆盖完全的沿海工程海事服务体系。

    第二个方面,更新理念,创新手段,保障辖区船舶安全和水域清洁

    (一)拓展船舶服务内容和形式,切实为船舶提供便利。实施散货船安全检查预约制度,做到随到随检;推行船舶安全检查提前告知制度;推广海事课堂进船舶活动,建立免费培训教育机制,满足船员对海事管理法律法规的更新需求。

    (二)促进地方航运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推动航运公司安全管理顾问制度,义务提供安全管理业务指导和服务,切实增强河北籍航运公司竞争力。实行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内审员资格培训及知识更新免费制度。

    (三)加强海上人命救助能力建设。组织制定海上搜救志愿者队伍建设、管理、培训和发展规划,广泛吸收社会力量参与海上救助行动;推进建立适应新形势的搜救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社会广泛参与的海上搜救模式.

    (四)强化船舶防污染应急能力建设。推动辖区船舶污染应急联防组织建设,统筹规划,推进应急资源优化配备,协调解决维护管理困难等问题;组织实施安全与防污染技能和污染事故索赔免费培训,提升事故应急处置水平;编制河北省海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行动指南,规范船舶污染应急处置工作。

    (五)积极开展海上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结合韩国“岁月”号沉船事故,开展水上安全知识进渔村、进校园活动,强化渔民及青少年的海上安全意识和救助技能;固化辖区社会救助力量培训及知识更新制度;完善救助行动后评估工作,及时将典型案例及成熟做法通报海上救助成员单位。

    第三个方面,进一步发挥海事专业和职能优势,为政府科学决策发挥参谋作用

    (一)发挥海事职能优势,做好沟通和协调,积极为河北港口建设发展拓展空间。努力协调解决黄骅港综合港区20万吨级航道建设和锚地设置等相关问题,支持港口企业码头靠泊能力核定和码头减载靠泊等级提升工作;加快推进秦皇岛港锚地及黄骅港煤炭港区锚地的扩建工作;积极向政府建言献策,协助海洋部门做好用海规划和海洋功能划分,配合地方政府做好秦皇岛“西港东迁”、黄骅港综合港区等工程建设。

    (二)推进重点业务课题研究,破解发展热点、难点问题。加大船载危险品和船舶防污染管理技术标准研究和推广力度,完善海上不明来源油污染分析及应对机制,推广渤海半潜和沉底油漂移预测系统,从源头上实施监管和预警防范;推广实施《船舶高污染风险作业操作规程》,规范船舶高污染风险作业操作的科学性,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海事技术服务。

    (三)促进河北船员队伍快速发展。实现无限航区船员考试发证和培训机构质量 审核权限,实现我省船员等级考试和服务的全覆盖;推动我省航海教育发展,促进国内知名航海院校与我省合作办学,帮扶民办航海类院校,搭建船员就业及培训信息交流平台,倡导校企合作办学;建立船员教育培训指导和信息反馈机制。做好“河北海事船员资讯”政务微博维护工作,即时为船员提供权威准确信息;深入船员培训机构、游艇俱乐部等船员集中场所,进行个人信息现场采集,切实方便船员办事。

    (四)推动船员利益保障体系建设。推动河北省船员服务行业协会的成立,推进我省海事管理机构、海员工会组织和航运企业之间的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工作机制建设,保护海上劳动关系各方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和完善航运公司、代理公司及船舶走访制度,便捷船员健康体检,实现船员体检机构的地域合理分布。

    (五)进一步便捷行政审批。实行海事申请表格上网制度和政务受理一次性告知制度,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合理安排业务受理先后秩序,实现“同标准审批”、“无差异审批”;大力推广网上审批,推广实施船舶电子签证,进出口岸网上审批,进一步提高船舶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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