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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31日上午10:00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景庆雨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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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景庆雨
  • 中共河北省委外宣局常务副局长王凤主持会议
  •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保中心主任 田玉水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处长 陈晓坡
  • 新闻发布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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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界各位朋友,同志们:

    上午好!首先,我代表省人社厅对新闻界的各位朋友长期以来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根据省政府新闻办的要求和我厅的宣传工作安排,现将2014年上半年全省就业和社保有关工作情况向社会发布。

    一、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就业工作稳步推进,就业局势持续稳定

    上半年,围绕“就业质量提升工程”明确的任务目标和重点工作,创新举措,狠抓落实,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1-6月,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0.7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6.5%;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控制在预定目标4.5%以内。截至7月5日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68.9%。

    1、加大扶持,确保政策有效落地。以省两办名义印发了《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若干意见》(冀办发〔2014〕16号),在设立创业扶持资金、扩大贷款扶持范围、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等16个方面取得了政策突破。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意见》(冀政办〔2014〕1号)和《关于使用失业保险金援企稳岗的意见》以及相关配套办法,对保持全省就业局势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按月调度各地政策落实进展,组织基层工作人员开展政策业务培训,会同财政部门对各地2013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有效推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2、突出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一是启动“河北省就业创业云平台”建设,完善手机版就业求职网站,推出微信、二维码等求职新模式,政策解读、就业指导和信息发布更加迅速便捷。二是开展“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省厅组织了90余场次的政策形势宣传、就业创业指导和校内招聘活动,提供岗位信息3.5万个;举办日常、专场招聘会95场,提供岗位19.8万,入场人次达到33.15万;征集、发布岗位信息5710多条、提供岗位4.3万个。三是组织各市开展了针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培训95期,培训1.2万人,推荐就业6210人。四是启动实施1000名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基层就业项目;面向大中型、科技型企业广泛征集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实现见习服务和就业岗位无缝对接。

    3、强化措施,促进职工分流安置和家庭服务业发展。一是积极推进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和大气环境综合治理涉及职工分流安置。对742家重点企业、82.7万个岗位按月进行监测分析,并建立情况月报制度。会同财政部门出台了使用失业保险金援企稳岗的配套办法,对符合条件企业给予发放稳岗补贴和降低缴费基数等优惠政策。二是大力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筹建“中国华北家庭服务人力资源市场”和“中国华北家庭服务网上超市”,申请了“中国华北家庭服务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相关资质,为做好省级示范性家政服务员培训输出基地的相关工作奠定了基础。举办了全省首届家庭服务业职业经理人创业培训暨企业管理能力大赛,选出了20名家庭服务“杰出职业经理人”和40名家庭服务“优秀职业经理人”。

    4、提升效能,不断提高就业服务质量。一是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对现有30家省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年审,评选推荐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二是启动了2014年创业帮扶工程,首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服务创业。三是加大小额贷款发放力度,上半年放贷6.33亿元,扶持1.2万人创业。近年来,累计放贷超过百亿元。

    5、注重实效,做实职业培训和鉴定工作。一是组织省级以上技工院校及有实力的培训机构,面向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开展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做到申报一人、培训一人、鉴定一人。二是全面实施“春潮行动”技能提升计划,开展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需求情况调查和培训基地认定和任务申报工作。三是起草了《河北省职业技能培训管理规定和初级技能等级鉴定放权到县级的意见》,加强对县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上半年全省参加技能鉴定21.8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增加2.8万人次,创历史新高。

    (二)社保工作进一步规范,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围绕我厅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工程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突出重点工作,着力在保障措施上下大力气,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截止到6月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参保29.11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64.2%;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参保 12.06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91.4%;工伤保险新增参保 20.12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0.3%;生育保险新增参保10.70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8%。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 97.9%,比既定目标高出7.9个百分点;新增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503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0.3%。

    1、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一是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14]22号),自7月1日起,全面实施城乡养老保险衔接制度。同时,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若干问题的意见》(代拟稿)报送省政府,目前,省政府已批复,待印发后发布实施。二是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促进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春雨行动”的通知》(冀人社字[2014]76号),深化开展“春雨行动”,探讨扩面征缴“三比对”措施,完善扩面征缴机制。三是以省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做好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工作的通知》(冀政[2014]22号),破解了250万老农保参保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难题。同时,印发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冀政〔2014〕69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新框架基本形成。

    2、待遇水平不断提高。一是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比去年提高了10.5%,完成了省委、省政府提高10%以上的目标,人均达到2071元,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二是落实各级政府对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人员的一般性补助,每人每年补助320元。城镇医保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当地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且均不低于6万元。全省11个设区市全部建立城镇居民门诊统筹制度,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石家庄、唐山两个大病医疗保险试点市已有3000余人享受待遇,有效减轻了部分大病患者的医疗负担。三是从明年1月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为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增发5元基础养老金,达到每人每月60元。同时,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在原基础上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60元,提高了为重度残疾人代缴保费额度,达到了100元每人每年。

    3、经办管理不断规范。一是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建设相关硬件已安装完毕,省本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系统也得到开发和完善。二是失业保险市级统筹运转良好,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提供了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再就业服务,对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正在积极推进,秦皇岛市即时结算试点工作运行良好。四是出台了《关于做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有关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14】7号),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政策进一步完善。印发了《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调整省本级统筹单位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冀社险【2014】5号),完成了省直管单位工伤待遇调待。

    4、信息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专网基本建成,覆盖了省本级及11个设区市、204个县(市、区)、4777个乡镇(街道)社区。二是改造升级了省本级数据中心,9个设区市建立了全局集中统一、符合国家标准的数据中心。三是积极推广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管理信息系统和国家统一核心平台的医保、生育保险信息系统,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也在不断完善。

    5、加强稽核和基金监督检查。一是完成了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资金管理,提高了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并收回基金400多万元。二是完成了人社部交办的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疑点信息核查任务,通过核查,追回养老保险基金758147.42元、工伤保险基金74310.35元、失业保险基金33562.42元。三是全省养老保险实地稽核10328家,涉及91万人;工伤保险实地稽核9577户,涉及90万人;工伤保险核查享受待遇人员4万人,对核查出的问题一一整改,部分资金已追缴入库。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积极推进就业工作

    1、加强就业形势研判。扎实做好“经济社会政策对就业影响评估”和“社会中介机构职业供求信息搜集”两项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工作,落实相关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重点企业岗位监测等制度,及时掌握就业形势变化情况。

    2、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做好毕业生就业供求、就业指导活动、就业手续办理等信息征集和发布,保证毕业生档案顺利转递。启动实施“青年创业引领计划”,充分调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就业培训机构、街道社区服务平台以及各部门共同参与的积极性,打造推动全省创业工作的亮点工程。

    3、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举措。搭建全省统一的、多功能的、公益性的就业服务信息平台,扎实推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报名和岗位对接工作。做好“中国华北家庭服务人力资源市场”的挂牌及运行工作和“中国华北家庭服务网上超市”的筹建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大中型家庭服务企业经理人培训及女职工家政服务技能大赛。

    (二)切实做好社保工作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要求,全面做好社会保障各项工作。

    1、合力助推扩面征缴。一是以非公有制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加强政策宣传,强力推进保险扩面,确保高质量完成扩面任务。二是做好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援企稳岗政策的落实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享受援企稳岗政策的成本,确保补助资金用于稳定就业。三是继续加大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作力度,抓好建筑业、小矿山和服务型企业农民工、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雇工参保扩面工作。四是探索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监督考核机制,继续巩固全覆盖成果,并将其列入政府年度考核目标,确保按时完成征缴任务。

    2、全面推进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完成工伤保险基础数据的采集、整理、转换以及业务经办人员专项培训工作,实现数据省级集中管理,保证省级统筹工作的顺利开展。

    3、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经办规程,减少工作环节,提高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同时,加大基金监督检查和各险种稽核工作力度,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促进各项保险行政和经办工作的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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