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就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答记者问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4-08-21 18:00:02 责任编辑:国梁

    一、记者提问:家庭经济困难就学问题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据了解,有不少机构、组织和个人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表达爱心。请问,教育厅作为主管全省教育工作的行政部门,在学生资助工作中,如何发挥政府主渠道作用?

    回答:目前,我省建立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同时,我厅要求各学校通过学费减免、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形式,加大对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2013年,各级各类教育资助共投入资金62.7亿元,其中财政性资金近60亿元,占95%以上,充分发挥了教育资助中政府主渠道的作用。此外,我厅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一些措施,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一是完善各类教育资助管理办法,学校根据学生困难程度,制定了分档的资助标准,让最困难学生享受到最高补助标准的资助,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由学校根据学生困难程度分2-3档确定;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共3档。二是开辟“绿色通道”。我厅要求各高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开辟“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可先办理入学手续,再予以学费“缓、减、免”的资助。三是各学校通过提取一定比例的学费,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成立学生互助组织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特殊困难学生的救助,2013年,各学校共筹措资金2.7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6.3万人次。

    随着国家投入的不断增加,受助学生的范围和受助力度都会进一步加大,使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希望广大贫困学生遇到就学困难,应首先想到政府和学校,国家是你们坚强的后盾,会保证每一名贫困学子顺利完成学业。近年来,我省企业家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通过各种捐助形式资助贫困学生,在此我代表教育厅向各界关心教育、关爱贫困学生的人士表示忠心感谢!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关注、关爱贫困学生,让更多的贫困学生感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关心,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二、记者提问:刚才刘厅长讲到,家里经济困难,孩子上不了学,教育公平就无从谈起。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请问如何确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身份?

    回答:为保障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我省各级各类资助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明确了具体资助内容和资助程序。每年秋季开学后,各学校将受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出的申请,学生需提交《申请表》及相关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如孤儿、残疾和烈士子女相关证明、农村和城镇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所在村或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等。各学校都制定了具体评审办法,由班级评议小组讨论确定初选名单,再由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进行认真审议,提出资助名单和资助档次,并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真正享受到资助。

    三、记者提问:国家今年新出台了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从今年秋季学期起,新政策就要实施。请问,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标准和发放程序都有哪些?

    回答:(一)研究生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首先在政治上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是在行为上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三是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并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这个条件由每个学校根据研究生培养计划和学校实际情况进行量化)

    (二)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程序。有意愿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所在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本基层单位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单位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基层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高等学校全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高校将评审结果报至省级财政、教育部门。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高校评审情况和结果汇总后,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

    四、记者提问:厅长介绍,去年我省安排学生资助性资金达62.7亿元。这些资金既为学生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提供了保障,也是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和手段。请问如何加强监管,保证这些资金用到该用的地方?

    回答:为进一步促进我省资助工作的开展,我们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纳入高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年度考核目标。我们以实施民生工程为抓手,狠抓各项资助政策的落实。

    为了将资助资金真正用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大了监管力度。一是从制度上制定明确规定,要求各市、各高校制定和完善奖助学金管理规定和措施,严格实行责任制。二是在操作过程中做到规范合理,在我省高中和中职国家助学金全面推行学生资助专用卡,按照“统一办卡、集中发放、本人激活”的原则,高等学校奖助学金都是由学校财务或银行直接打入学生个人的银行卡,减少中间环节,有效地遏制挪用、截留、滞留助学金现象。同时,还要求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三是在问题查处上加大力度,对于骗取、挪用奖助学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坚决查处。

    今年秋季学期开学后,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项督导检查,督促各地各高校落实对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管责任,坚决杜绝虚报、骗取、挪用资助资金行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也希望媒体和社会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保证奖助学金安全、足额、顺利发放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手中,实现党和政府“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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