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点:河北会堂邢台厅
  • 时间:2016年7月1日上午10点

今年河北的麦子怎么收?多少钱?看这就知道了

    从河北省粮食局获悉,河北省2016年新产小麦上市后,市场价格出现下降,目前已经低于国家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水平。[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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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粮食局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省粮食局对各新闻媒体长期以来对粮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据省物价等部门的价格监测,我省2016年新产小麦上市后,市场价格出现下降,已经低于国家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水平。按照国家公布的《2016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国粮调〔2016〕55号)有关规定,中储粮北京分公司会同省物价、粮食、农业、农发行等部门进行了会商,并决定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了在我省启动《预案》的申请。经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报请国家粮食局批准,我省于6月30日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下面,我先向大家介绍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以及我省下一步落实措施:

    一、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主要内容

    1、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是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一项重要惠农政策。具体操作方式是:在小麦集中上市期间(即国家规定的5月21日至9月30日),当小麦市场价格下跌到最低收购价格时,经国家批准启动《预案》,由中央储备粮总公司作为执行主体,组织符合国家要求的委托收储企业在小麦主产区按国家最低收购价敞开收购农民交售的粮食。收购的粮食粮权属于国务院,未经国家批准,不得动用。

    2、今年国家确定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和有关质量标准。最低收购价是指向农民直接收购的“到库价”,以2016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小麦、红小麦和混合小麦的最低收购价格均为每市斤1.18元,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为每市斤0.02元。标准品小麦的具体质量标准为:容重750~770g/L(含750g/L),水分12.5%以内,杂质1%以内,不完善粒8%以内。需要注意的是,等外品小麦和质量不合格的小麦不在最低收购价收购范围。

    3、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要求。《预案》启动后,委托收储库点必须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张榜公布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粮食品种、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方式、收购流程图、结算方式和执行时间等政策信息,让农民卖“明白粮”、“放心粮”。收购过程中,委托收储库点要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的收购守则,即:要敞开收购、随到随收,不准折腾农民;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准坑害农民;要公平定等、准确计量,不准克扣农民;要现款结算、不打白条,不准算计农民;要优质服务、排忧解难,不准怠慢农民。收购服务上,委托收储库点要切实增强为农服务意识,积极开展便民服务。要主动加强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生产合作社等规模销售主体对接,实行绿色通道、预约收购等多元化、个性化服务;有可能出现排长队售粮的地方,要充分发挥乡村组织作用,在集中售粮时间实行分村排日交售等办法,尽可能节省售粮时间和成本,让农民卖“舒心粮”。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预案》启动后,我局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严格执行收购政策,认真抓好收购工作,切实保护粮农利益。一是加强收购指导。指导和督促国有收储库点带头执行好最低收购价政策,引导和鼓励各类粮食经营和加工企业积极入市收购。加强与中储粮北京分公司、省农发行的协调,及时解决收购中出现的问题,保障小麦收购顺利进行。二是加强收购监管。根据《预案》规定,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最低收购价粮食收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坚决杜绝损害农民利益、套取国家补贴的行为发生。三是加强组织领导。为落实好国家小麦收购政策,省粮食局、中储粮北京分公司、省农发行已经成立了由省粮食局牵头的收购工作协调小组。各市也成立了相应了工作机构,将在工作中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今年小麦托市收购工作。

    农民或委托收储库点在收购期间遇到问题可以直接向省粮食局反映。省粮食局业务咨询电话为:0311-85814027,案件举报电话为:0311-85802885。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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